套房比三房容易解約嗎?放在同一棟裡比,幾乎一樣

2026-10-20 全國粗算,2023 下半年到 2024 年簽約的預售屋,一房的解約比例 4.6%、三房 2.5%,看起來套房將近兩倍。但放在同一個建案裡比,一房只比該案平均高 4%、三房低 2%,差距幾乎消失。一房比較常解約,主要是因為一房集中在少數解約本來就多的建案,不是因為戶型本身。

常聽到的說法是:套房、小宅多半是投資客買的,市場一轉冷,最先解約的就是它們。用內政部實價登錄的現行狀態(含解約申報)來看,這句話粗看是對的——但換個比法,幾乎全部消失。

比法:同一個簽約世代、已比對到備查建案的合約

解約申報義務 2023 年 7 月才上路,在那之前的解約查不到,所以只取 2023 年 7 月到 2024 年底簽約的合約:簽約與解約都在申報時代內,且到資料截止時已經過 1.7 到 3.2 年,大部分會解約的已經浮現。只計已比對到備查建案的合約,房數取官方登錄的格局欄(「1房1廳1衛」取第一個數字),四房以上併成一組,格局欄沒有房數的(開放格局、店面、辦公)不計。

粗看:一房的解約比例將近三房的兩倍

依房數:每 1,000 筆合約有幾筆解約(2023-07 ~ 2024-12 簽約,全國)

一房(7,673 筆合約)46 筆
兩房(70,770 筆合約)33 筆
三房(78,580 筆合約)25 筆
四房以上(16,878 筆合約)32 筆

一房 4.63%、三房 2.51%,比值 1.84。如果到這裡就停,結論會是「套房的買方比較容易退場」。

放在同一個建案裡比:差距幾乎消失

問題在於一房與三房通常不在同一批建案裡。要分開「戶型的影響」與「建案的影響」,只看同時賣兩種以上房數的建案(全國 2,708 案,涵蓋 87% 的一房合約),然後問:如果戶型與解約無關,每一戶的解約機率就等於它所在建案的平均解約比例。把每一戶的這個期望值加總,再跟實際解約筆數相比——以下把這個比值乘以 100 當成「解約指數」:100 代表戶型完全沒影響,大於 100 代表這種戶型在同一棟裡比較常解約。

同一建案內的解約指數(同案平均=100)

一房104
兩房102
三房98
四房以上96

一房只比同案平均高 4%、三房低 2%。一房實際解約 326 筆,依所在建案推算應有 315 筆,差 11 筆,在隨機起伏的範圍內。

那 1.84 倍是怎麼來的?答案在期望值本身:一房合約所在的建案,平均解約比例是 4.7%;三房合約所在的建案,平均只有 2.5%。差距幾乎全部在「哪個建案」,不在「哪一種戶」。

這個差距有一部分集中在單一建案:高雄一個逾千戶的大型案,2023 下半年到 2024 年簽約的合約裡有 500 筆一房,其中 109 筆解約,就佔全國一房解約的五分之一。拿掉這一案,一房的粗算解約比例從 4.63% 降到 3.85%,同建案內的解約指數從 104 變成 108——結論不變,同一棟裡一房與三房差不到一成。

每個縣市都一樣:粗看有差,同一棟裡沒差

六都:一房與三房的解約比例(2023-07 ~ 2024-12 簽約)

縣市一房 粗算三房 粗算一房 同案解約指數三房 同案解約指數
臺北市3.38%2.18%120109
新北市1.45%1.09%9892
桃園市3.82%2.15%100103
臺中市3.94%2.75%9396
臺南市4.78%3.49%98106
高雄市7.67%3.89%10694

同案解約指數=實際解約 ÷ 依所在建案平均推算的解約 × 100,只計同時賣兩種以上房數的建案。臺北市一房在這類建案裡只有 28 筆解約,120 的誤差範圍很大,不宜解讀成臺北的套房特別容易解約。

六都的粗算,一房一律高於三房,高雄甚至將近兩倍;換成同案解約指數,一房與三房全部落在 90 到 120 之間,沒有一個縣市保留粗算的差距。

換一個世代再驗一次

2025 年簽約的合約觀察期較短(解約還會繼續累積),不適合跟上面的世代比絕對水準,但同一建案內的比較不受影響——同一個建案裡的戶,觀察期大致相同。結果一樣:

2025 年簽約:同一建案內的解約指數(同案平均=100)

一房107
兩房103
三房98
四房以上83

同一棟裡,其他戶別特徵呢

用同樣的方法看總價、樓層、簽約先後與單價(只計合約 8 筆以上、整案解約未過半的建案,避免整案取消重簽主導結果):

同一建案內:解約指數(同案平均=100)

特徵(同案內分組)最低/最早 1/4第 2 個 1/4第 3 個 1/4最高/最晚 1/4
總價1029598106
簽約先後979397113
扣車位後單價(同案同半年內比)979196116

樓層另計(只計 6 層以上的建物,依該戶在全棟的相對高度分三組):低樓層 111、中間 88、高樓層 105。

總價高低幾乎無關。比較明顯的是同一棟裡最後簽的那四分之一(113)與同一時期單價最高的那四分之一(116),大約高出一成多。兩者可能是同一件事的兩面:價格隨銷售期間上調,最後簽的往往也是買得最貴的——買在高點之後那一批解約比例最高,在同一棟裡也看得到同樣的形狀。但本站資料無法再把兩者拆開,也無法判斷是否與樓層、景觀等未登錄的條件有關。

這代表什麼

這些數字漏掉什麼